金融监管新规决定银行信贷应向中小企业倾斜
发布时间:
2020-09-0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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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银行为响应国家号召,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表示,为适应新的金融监管规则,银行必须自觉加大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的信贷投放份额。
杨凯生透露,到2010年末,工商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3万亿元,约占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半。五年来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年均增幅超过27%,远高于同期贷款的平均增速。其中对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贷款增幅更高。特别是在2010年工商银行全部贷款的增幅只有16.9%的情况下,工商银行对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净增2000亿元,增幅近45%,信贷结构有了重要调整。同时,中小企业不良贷款率仅为1.35%;小企业贷款不良率仅为0.82%小企业贷款质量优于公司贷款整体水平。
杨凯生表示,银行将信贷注意力主要放在服务大企业、大项目的信贷结构需要改变,这并不仅仅是因为贷大、贷长、贷集中的状况会增加银行的系统性风险,而且大企业、大项目的融资渠道相对较多,今后通过资本市场获取融资能力将越来越强,更重要的是银行应该适应新的金融监管规则,必须自觉加大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的投放份额。
金融监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银行资本充足率提出了更高的监管标准,杨凯生指出。按照新的巴塞尔资本协议监管规定,每笔贷款所占用的监管资本是由五个因素来决定的,除了贷款金额的大小外,主要取决于贷款违约率、违约损失率、贷款期限,以及与宏观经济的关联度。大企业、大项目贷款与小企业贷款相比,固然违约率较低,但由于大企业、大项目贷款中采用信用放宽方式的占较大比例(例如工商银行大企业、大项目贷款中,信用贷款比例为54%),按照新的监管规则的规定,认为这些贷款风险缓释能力低,一旦违约后损失率较大。加上大企业贷款期限一般较长、与国民经济关联度又比较高,因此按新的监管规则测算时,同样大小金额的贷款,大企业贷款的资本占用最高,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最大。
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仅仅是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和号召的问题,不仅仅是一种社会责任。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发展的如何,不仅仅事关民生和就业,也关系到银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杨凯生如是说。
据杨凯生介绍,近两年来,工商银行自觉地把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与工商银行自身的经营转型、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并逐步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机制和办法。比如在组织机构上,在全行范围内设立了1200多家小企业专营机构,基本覆盖了我国小企业发展较为集中的地区,形成了小企业专业化经营体系。在人员队伍上,建立了一支专门服务于小企业的专职化从业队伍,目前经总行考评合格的小企业金融服务人员已经超过3.5万人。在政策制度上,建立了一整套独立的、适应小企业经营特点的信贷评级授信制度,并形成了规范化、标准化操作流程。在产品创新上,从初期的短期周转贷款一个品种发展到包括中期周转贷款、循环贷款、贸易融资、经营型物业贷款、标准厂房按揭贷款等在内的较为丰富的融资产品体系。2010年工商银行创新推出了“网络循环贷款”业务,小企业可通过网上渠道实现自助申请、提款和还款、较好的适应了小企业资金需求“短、频、急”的特色。
此外,对于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所谓小企业“担保难”的问题,杨凯生表示,工行也有了新的认识和相应的解决措施。依托真实交易背景,大力发展贸易融资业务,同时也积极创新运用企业联保、组合担保等形式,为企业量身定做融资方案,受到小企业的普遍欢迎。目前,工行小企业贷款的抵押率、担保率明显高于大型企业的贷款。
最后,杨凯生还建议,希望进一步加快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征信体系。他表示,目前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已经汇集了企业及自然人的贷款违约信息,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能否进一步考虑将中小企业工商注册及年检信息、海关及税务信息、诉讼及判决信息等纳入征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