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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季度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大幅回升
4月9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公布我国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数据显示,2023年一季度,中小企业发展指数(SMEDI)为89.3,比上季度上升1.3点,扭转了2021年二季度以来持续下行态势。 8个分行业指数全面回升。2023年一季度,随着经济逐步恢复,8个分行业指数均比上季度明显回升,其中,住宿餐饮业、交通运输邮政仓储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指数分别上升2.1、1.8、1.7、1.3和1.3点。但8个分行业指数仍处于景气临界值100以下,尚未恢复到景气区间,回升基础仍需牢固。 8个分项指数全面回升。2023年一季度,8个分项指数全部比上季度上升。其中,宏观经济感受指数、综合经营指数、投入指数和效益指数升幅较大,分别上升2.5、2.0、1.5和1.6点。从景气状况看,资金指数和劳动力指数处于景气临界值100以上,宏观经济感受指数、综合经营指数、市场指数、投入指数和效益指数仍处于景气临界值100以下。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认为,总的看,伴随着疫情防控较快平稳转段,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各项稳经济政策措施持续显效,市场预期明显好转,2023年一季度国民经济发展实现平稳开局,企业经营环境随之好转。但也要看到,外部风险挑战仍较多,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全球金融体系脆弱性上升;国内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依然存在,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仍不少,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要加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实施力度,提高政府采购中中小企业的占比,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促进产业链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链主企业发挥产业生态引领作用,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立足于“纾困和服务两手抓,调结构和强能力并行推”,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10
2023
/
04
超1.8万亿元!这场发布会释放了这些重磅信息→
黑龙江一季度,全国新办涉税经营主体343.4万户,同比增长7.2%,较去年全年加快8个百分点;3月份,全国领用发票、有收入申报的涉税经营主体户数较2月份、1月份分别增加208万户、312万户;3月份,制造业采购机器设备金额同比增长13.5%,较去年全年加快7.1个百分点……4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列出的一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随着疫情防控较快平稳转段,宏观经济政策显效,我国企业生产经营活力逐步回升。 经济运行向好离不开税费优惠政策“放水养鱼”,激发企业活力。当下市场较为关注今年税费优惠政策规模如何以及将作何种安排。据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介绍,年初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财税部门先后两批发布了延续和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2万亿元,加上继续实施的留抵退税政策,预计全年可为经营主体减轻税费负担超1.8万亿元。 税费优惠政策突出连续性、精准性、制度性 新增1.2万亿元,全年减负超1.8万亿元的税费优惠政策具体如何安排?对此,王道树表示,总体上看,今年税费优惠政策有三个特点:一是突出连续性,该延续的延续。如,延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一批实施效果好、社会期待高的政策,及时稳定社会预期。二是突出精准性,该优化的优化。如,优化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所得税等一批支持小微经营主体纾困发展的政策,突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三是突出制度性,该创新的创新。如,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到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进一步营造激励企业创新投入的良好税制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部分临时性安排、已经达到预期效果的政策则要在到期之后有序退出,既促进税费政策体系的规范,又强化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税制基础。 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正在迅速落地。“4月份是企业申报纳税缴费的大征期,我们正在抓住这个重要的窗口期,接续推出系列新的服务措施,进一步强化政策精准推送,进一步细化政策执行口径,进一步优化办税操作功能,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操作、能享受。”王道树表示。 个税汇算首月专项附加扣除减税超1500亿元 就业是国之大计,也是民生大事。小微经营主体是促进就业、保障民生的主渠道和生力军。王道树表示,税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小微经营主体“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等税费优惠政策,助力小微经营主体稳岗位、扩就业。2022年,上述政策累计惠及超过8000万经营主体,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受益面均超过99%。 在切实减轻百姓生活负担方面,2018年以来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效应十分明显,工薪阶层普遍受益。特别是新增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大病医疗、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7项专项附加扣除,着眼民生之需有针对性释放了减税红利。据王道树介绍,今年个税汇算首月最新数据显示,专项附加扣除减税达1500多亿元,其中“上有老下有小”群体实现减税近1100亿元。 另外,为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延续实施个人购买首套及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减免政策,精准实施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的税收支持政策。据统计,2022年两项政策减税超过2000亿元。 2018年来制造业累计享受税收优惠超3.5万亿元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了一系列退税减税降费举措,特别是下调制造业等领域的增值税税率、率先提高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加大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力度等“重磅”减负措施接续推出,有效支持了制造业缓解经营压力、增强创新动力、激发发展潜力。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蔡自力表示,2018年以来,制造业受益最多,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3.5万亿元,是减税降费规模最大的行业。税务总局监测的全国重点税源企业数据显示,2022年制造业企业税费负担较2017年累计下降23.3%,其中装备制造业下降29.5%,是税费负担降幅最大的行业。 此外,据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罗天舒介绍,2018到2022年,支持科技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减免金额年均增幅达28.8%,2022年全年减负规模达1.3万亿元,有效激发了创新发展动能。 在税费等系列支持政策共同作用下,我国制造业发展稳中显进。税收数据显示,2018至2022年,制造业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9.4%,其中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0.3%;制造业采购智能、研发和节能设备金额年均增长13.5%。 近五年民企累计享受税费优惠超8万亿元 民营企业连年贡献着超过50%的税收收入,是保障国家财力的中坚力量。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是今年税费优惠政策发力的重点方向。 据王军介绍,在政策落实上,将始终如一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近五年,民营企业累计享受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过8万亿元,占比约七成。特别是民营经济中的个体工商户,有80%在国家实施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后已不用缴税。在税费服务上,将始终如一对民营企业悉心有加。全国税务部门的服务资源,约有八成向民营企业倾斜;现行税费服务系列措施,约有八成为服务好民营企业占绝大多数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而制定。 此外,王军表示,在纾困解难上,将始终如一为民营企业不遗余力。五年来,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税务部门积极深化税银合作,以企业纳税信用相关信息作为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重要参考,助力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2246万笔,贷款金额达6.22万亿元。 一季度税收收入增长0.5% 在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今年一季度税收收入实现良好开局。蔡自力表示,一季度,全国税务部门累计组织税收收入(已扣除出口退税)46756亿元,同比增长0.5%;税费收入(已扣除出口退税)合计79721亿元。 “一季度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7%,与税收收入增幅看似有些差异,这主要是由于企业当月申报的是上月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税款,一季度税收收入实质上是去年12月和今年1月、2月经济活动的体现;而企业销售收入是当期生产经营活动的体现,两者之间有一个月的时间差。”蔡自力解释称。 分月份看,1至3月份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同比分别下降1.2%、增长0.1%、增长5.2%,呈现增幅由负转正、逐月回升的向好态势。分级次看,一季度地方级税收收入同比增长2.5%,快于全国总体水平2个百分点,有利于保障地方财力。分地区看,一季度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8个对中央财力净贡献的省市税收收入同比增长2.2%,快于全国总体水平1.7个百分点。 针对二季度税收情况,蔡自力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系列支持政策效应将继续显现,经济企稳回升的态势将进一步巩固,加之去年二季度集中办理大规模留抵退税,带来收入基数相对较低,预计今年二季度税收收入将出现较快增长。 来源:金融时报
哪些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如何享受?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以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包括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等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等。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优惠政策适用于哪些小微企业?如何申报?一起来看—— 具体政策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适用于哪些小微企业? ● 符合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的判断标准: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资产总额季度平均值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季度平均值不超过300人、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再依据各指标的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如何享受优惠? ●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小型微利企业应准确填报基础信息,包括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信息系统将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特殊情况怎么办? ● 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累计情况,计算减免税额。 ● 当年度此前期间如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 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在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若按相关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10.6万亿元
本报讯 记者马玲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4月11日发布的金融统计数据显示,3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281.46万亿元,同比增长12.7%,增速比上月末低0.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3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67.81万亿元,同比增长5.1%,增速比上月末低0.7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0.4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10.56万亿元,同比增长11%。一季度净投放现金961亿元。 贷款方面,3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230.66万亿元,同比增长11.1%。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225.45万亿元,同比增长11.8%,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2个和0.3个百分点。 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10.6万亿元,同比多增2.27万亿元。分部门看,住户贷款增加1.71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7653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9442亿元;企(事)业单位贷款增加8.99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3.17万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6.68万亿元,票据融资减少9803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减少791亿元。3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3.89万亿元,同比多增7497亿元。 3月末,外币贷款余额7587亿美元,同比下降19.6%。一季度,外币贷款增加171亿美元,同比少增134亿美元。3月份,外币贷款增加181亿美元,同比多增306亿美元。 存款方面,3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280.17万亿元,同比增长12.2%。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273.91万亿元,同比增长12.7%,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3个和2.7个百分点。 一季度,人民币存款增加15.39万亿元,同比多增4.54万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9.9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3.18万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2974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7987亿元。3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5.71万亿元,同比多增1.22万亿元。 3月末,外币存款余额9115亿美元,同比下降12.9%。一季度,外币存款增加576亿美元,同比多增82亿美元。3月份,外币存款增加288亿美元,同比多增363亿美元。 一季度,银行间人民币市场以拆借、现券和回购方式合计成交452.13万亿元,日均成交7.41万亿元,日均成交同比增长17%。其中,同业拆借日均成交同比增长6.7%,现券日均成交同比增长5.3%,质押式回购日均成交同比增长20.8%。 3月份,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为1.7%,分别比上月和上年同期低0.22个和0.37个百分点;质押式回购加权平均利率为1.85%,分别比上月和上年同期低0.22个和0.23个百分点。 3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为3.18万亿美元。3月末,人民币汇率为1美元兑6.8717元人民币。 一季度,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为2.89万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分别为2.24万亿元、0.65万亿元;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为1.73万亿元,其中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为0.54万亿元、1.19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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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首次启动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
近日,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信厅制定了《黑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实施细则》《黑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实施细则》。 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首次申报已正式启动,明确提出5项申报条件,分别是在省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办法》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已被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需经线上申报、市级审核和省级公告等流程,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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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经济运行开局良好
一季度经济运行开局良好 (2023年4月18日) 国家统计局 一季度,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疫情防控较快平稳转段,生产需求企稳回升,就业物价总体平稳,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市场预期明显改善,经济运行开局良好。 初步核算,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28499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5%,比上年四季度环比增长2.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1575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107947亿元,增长3.3%;第三产业增加值165475亿元,增长5.4%。 一、农业生产形势稳定,畜牧业平稳增长 一季度,农业(种植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6%。冬小麦长势总体正常,春耕备耕有序推进。据全年种植意向调查显示,全国小麦、稻谷、玉米意向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一季度,猪牛羊禽肉产量2456万吨,同比增长2.5%,其中猪肉、牛肉、羊肉、禽肉产量分别增长1.9%、5.1%、5.0%、3.2%;牛奶产量增长8.5%,禽蛋产量增长2.8%。一季度末,生猪存栏43094万头,同比增长2.0%;一季度,生猪出栏19899万头,增长1.7%。 二、工业生产逐步恢复,企业预期总体改善 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0%,比上年四季度加快0.3个百分点。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3.2%,制造业增长2.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3%。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4.3%,比1-2月份加快2.5个百分点。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3.3%;股份制企业增长4.3%,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降2.7%;私营企业增长2.0%。分产品看,太阳能电池、新能源汽车产量分别增长53.2%、22.5%。3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9%,比1-2月份加快1.5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12%。3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1.9%,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5.5%。1-2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8872亿元,同比下降22.9%。 三、服务业明显回升,接触型服务业增长较快 一季度,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4%,比上年四季度加快3.1个百分点。其中,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3.6%、11.2%、6.9%、6.0%、5.5%。3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9.2%,比1-2月份加快3.7个百分点。其中,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生产指数分别增长29.9%、12.0%、11.9%,比1-2月份分别加快18.3、2.7、7.7个百分点。1-2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4%。3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6.9%,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3.2%。其中,零售、铁路运输、道路运输、航空运输、租赁及商务服务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高于60.0%。 四、市场销售较快恢复,升级类商品大幅增长 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4922亿元,同比增长5.8%,上年四季度为下降2.7%。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99664亿元,增长5.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5258亿元,增长6.2%。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102786亿元,增长4.9%;餐饮收入12136亿元,增长13.9%。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良好,限额以上单位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9.0%、7.5%。升级类商品销售大幅增长,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类、书报杂志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3.6%、13.4%。全国网上零售额32863亿元,增长8.6%。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27835亿元,增长7.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2%。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6%,比1-2月份加快7.1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15%。 五、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较快 一季度,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107282亿元,同比增长5.1%,与上年全年持平。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8.8%,制造业投资增长7.0%,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5.8%。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29946万平方米,下降1.8%;商品房销售额30545亿元,增长4.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0.5%,第二产业投资增长8.7%,第三产业投资增长3.6%。民间投资增长0.6%。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6.0%,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15.2%、17.8%。高技术制造业中,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20.7%、19.9%;高技术服务业中,电子商务服务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51.5%、51.3%。社会领域投资增长8.3%,其中卫生、教育投资分别增长21.6%、6.2%。3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环比下降0.25%。 六、货物进出口保持增长,贸易结构继续优化 一季度,货物进出口总额98877亿元,同比增长4.8%。其中,出口56484亿元,增长8.4%;进口42393亿元,增长0.2%。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14090亿元。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7.9%,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5.3%,比上年同期提高1.9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14.4%,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2.4%。3月份,进出口总额37094亿元,同比增长15.5%。其中,出口21552亿元,增长23.4%;进口15542亿元,增长6.1%。 七、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工业生产者价格同比下降 一季度,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1.3%。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2.9%,衣着价格上涨0.7%,居住价格下降0.2%,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2%,交通通信价格上涨0.1%,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1.7%,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9%,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2.7%。在食品烟酒价格中,鲜果价格上涨11.0%,猪肉价格上涨8.5%,粮食价格上涨2.5%,鲜菜价格下降2.9%。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同比上涨0.8%。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7%,环比下降0.3%。 一季度,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1.6%。其中,3月份同比下降2.5%,环比持平。一季度,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0.8%。其中,3月份同比下降1.8%,环比持平。 八、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下降 一季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5%,比上年四季度下降0.1个百分点。3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3%,比上月下降0.3个百分点。本地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5.1%;外来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5.6%,其中外来农业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5.3%。16-24岁、25-59岁劳动力调查失业率分别为19.6%、4.3%。25-59岁劳动力中,初中及以下学历、高中学历、大专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劳动力调查失业率分别为4.8%、4.8%、4.0%、3.1%。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5%,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8.7小时。一季度末,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总量18195万人。 九、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70元,同比名义增长5.1%,比上年全年加快0.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88元,同比名义增长4.0%,实际增长2.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31元,同比名义增长6.1%,实际增长4.8%。从收入来源看,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名义增长5.0%、5.8%、4.1%、5.1%。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8895元,同比名义增长4.6%。 总的来看,一季度随着疫情防控较快平稳转段,各项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政策举措靠前发力,积极因素累积增多,国民经济企稳回升,开局良好。但也要看到,国际环境仍然复杂多变,国内需求不足制约明显,经济回升基础尚不牢固。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安排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综合施策释放内需潜力,大力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运行持续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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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今年二季度经济增速可能比一季度明显加快
4月18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以来,中国经济整体呈现恢复向好的态势,主要指标企稳回升,经营主体活力增强,市场预期明显改善,为实现全年的发展预期目标奠定了较好基础。从下阶段看,我国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在逐步增强,宏观政策显效发力,经济运行有望整体好转。考虑到上年二季度受疫情影响基数比较低,今年二季度经济增速可能比一季度明显加快。三、四季度随着基数的升高,增速会比二季度有所回落。如果不考虑基数影响,总的来看全年经济增长有望呈现逐步回升态势。
银保监会:强化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建设
日前,银保监会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从聚焦农业强国建设重点领域、强化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三农”领域保险服务质效、强化监管引领等四个方面提出十五项工作要求。 《通知》指出,持续加强监管考核引领,稳定增加涉农信贷投入。各银行机构要继续单列涉农信贷计划,努力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完成差异化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目标,加大对粮食重点领域信贷投入。 积极化解涉农不良贷款 《通知》指出,银行业保险业要聚焦农业强国建设重点领域。优先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各环节金融供给,积极服务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探索金融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的有效模式,强化对种业、农业科技和农机装备等关键领域的金融支持。 在强化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建设方面,《通知》提出,构建层次分明、优势互补的机构服务体系,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对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大中型商业银行要结合自身优势特点,发挥供应链金融作用,支持农业产业链各经营主体,重点拓展“首贷户”,将自身县域存贷比提升至合理水平;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要专注贷款主业、专注服务当地、专注支农支小。 此外,加强“三农”金融风险管理。加强涉农信贷的贷后管理,重点防范信贷资金被挪用于置换房贷、购买理财等。加强涉农领域信用风险管理,积极化解涉农不良贷款。防止并纠正过度授信、违规收费等行为。加强农村地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力度,银行保险机构在金融产品销售中,要主动向农村消费者充分提示银行理财、投资型保险、信贷挪用等有关风险,提升农村居民对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的防范意识。 优化涉农金融发展环境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积极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拓展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业务覆盖面,因地制宜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研发符合农民需求特点的人身险产品。提升涉农保险承保理赔效率,努力做到“愿保尽保”“应赔尽赔”“快赔早赔”。 对于各银行机构,《通知》明确,要继续单列涉农信贷计划,努力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完成差异化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目标,加大对粮食重点领域信贷投入。农业发展银行、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力争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本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目标由当地银保监局结合辖内实际情况确定。 另外,大力提升县域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满足县域发展的信贷资金需求,重点加大对13个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的信贷保险投入。银行机构要将新增县域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努力提升县域存贷比水平。 “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的协调联动,深入推动涉农信用信息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金融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提高涉农信用信息的授信转化率。推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在信息、渠道和增信方面的优势作用。推动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建立健全涉农金融风险补偿机制。”《通知》提出,优化涉农金融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