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一步扩大社保费缓缴政策实施范围

  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记者姜琳、王雨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门办公厅近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自2022年9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本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状况,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本地区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据了解,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是为切实发挥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效果,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   通知提出,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通知强调,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提供社保缴费查询、出具缴费证明时,对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缓缴、补缴期间认定为正常缴费状态,不得作欠费处理。企业缓缴期间,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已依法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缴费状态认定为正常缴费。同时,要主动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与职工落户、购房、购车以及子女入学资格等政策的衔接问题。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对符合缓缴政策要求的市场主体,积极主动对接,简化办事流程,实现企业“即申即享”,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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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效果显现 为实体经济提供高质量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近期表示,目前我国已逐步构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体系,重点支持普惠金融、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今年以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发力,助力经济转型、补齐民生领域短板,为实体经济提供高质量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效果显现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末,我国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余额约5.4万亿元,约占基础货币总量的六分之一,处在合理水平。   目前我国已推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科技创新再贷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等十项工具。   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温彬: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具有精准、直达、定向等优势,有助于更好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碳减排支持工具 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在央行推出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中,碳减排支持工具备受关注。这项工具精准直达,正撬动更多资金投向我国绿色低碳领域。   下图是山东单体最大的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被纳入国家第一批沙漠、戈壁、荒滩大型风电光伏项目基地清单。但在项目融资建设中,企业也遇到了“堵点”。   华润财金新能源(东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金奎:我们计划融资金额25亿元,融资金额大、周期长。按照银行正常融资报价水平,我们将长期面临较高的融资成本。   转机来自央行推出的碳减排支持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聚焦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三大领域,金融机构向碳减排重点领域的相关企业发放碳减排贷款后,可向央行申请资金支持。人民银行可按贷款本金的60%提供资金支持,利率为1.7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副行长 张铭:该笔贷款以信用方式发放,同时利用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向上级行争取了优惠利率,每年可以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近千万元,极大减轻了企业融资负担。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末,我国碳减排支持工具累计发放1827亿元,支持银行发放碳减排领域贷款3045亿元,带动减少碳排放超过60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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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稳外贸政策发布 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

  27日,商务部印发《支持外贸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支持外贸稳定发展有关情况。   “今年前8个月,中国进出口规模达到27.3万亿元,同比增长10.1%,中国外贸再次展现较强的韧性与活力。”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王受文表示,与此同时,进出口保持稳定增长压力在加大,有必要出台新一轮稳外贸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   增强外贸履约能力,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文件提出,各地方要强化防疫、用能、用工、物流等方面保障,确保外贸订单及时履约交付;要研究优化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险承保条件;把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快用到位;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境外自办展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境外自办展会规模,持续提升“代参展”成效,对外贸企业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出国出境参展、商洽业务的,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扩大即将召开的秋交会,也就是第132届广交会线上展参展企业范围,延长广交会线上展示时间。   激发创新活力,助力稳外贸。文件提出要增设一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增设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增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出台进一步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税收政策。   强化保障能力,促进贸易畅通。文件提出要提升港口集疏运和境内运输效率,确保进出口货物快转快运;持续清理口岸不合理收费;推介口岸提质增效经验做法;加强对外贸企业的通关便利化服务保障,实现到港货物快进快出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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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实行阶段性缓缴 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等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实行阶段性缓缴 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   部署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扩面增效举措 激发市场活力便利群众生活   部署抓好秋粮收获和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措施 确保秋收入库提升农业生产能力   确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予以税收优惠 满足多样化需求   通过《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草案)》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实行阶段性缓缴,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部署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扩面增效举措,激发市场活力,便利群众生活;部署抓好秋粮收获和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措施,确保秋收入库,提升农业生产能力;确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予以税收优惠,满足多样化需求;通过《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稳增长稳就业保民生,关键要保市场主体。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针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困难大的实际,加大纾困力度,促进经济回稳向上。在第四季度,再实行一批收费缓缴。一是缓缴耕地开垦费、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等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规模530多亿元,不收滞纳金。鼓励各地对地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缓缴,严禁乱收费。二是缓缴各类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规模约630亿元。三是落实责任,言必行、行必果,确保市场主体受惠。   会议指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降低办事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便利群众异地工作生活。会议决定,一是在已实现187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基础上,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新增22项覆盖面广、办理频次高的事项。对企业,实现电子缴税、完税证明开具、社保费申报等“跨省通办”;对个人,实现临时身份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和待遇申请、门诊慢特病费用结算等“跨省通办”。二是加强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统一业务标准,推动更多“跨省通办”事项网上办、一次办;满足老年人等线下办事需求,推行帮办代办等服务。三是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   会议指出,民以食为天。从秋粮情况看,全年粮食产量能够实现1.3万亿斤以上目标。要不误农时抢收秋粮,确保丰收入库,落实秋冬种面积。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建设,开工一批新项目,年内完成投资3000亿元以上。   会议指出,发展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有利于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提升保障水平。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   会议指出,我国有1.6亿户市场主体,其中个体工商户达1.1亿户。个体工商户对促就业惠民生扩需求、畅通经济微循环等具有独特而重要作用,要强化法治保障。会议通过《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草案)》,明确实行平等准入、公平待遇,依法保护财产权、经营自主权,将登记和税费金融支持等行之有效做法上升为法规;个体工商户要依法诚信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其合法权益。   会议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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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大以来,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大力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016年以来,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和完善绿色金融发展顶层设计,牵头出台《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初步确立了绿色金融发展“五大支柱”,即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环境信息披露、激励约束机制、产品与市场体系和国际合作,发挥绿色金融资源配置、风险防范和价格发现“三大功能”。在此过程中,始终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积极开展环境风险防范和压力测试工作,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和平稳有序转型。   一是持续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为绿色金融规范发展提供准确依据。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是规范绿色金融业务、确保绿色金融商业可持续的重要保障。2018年,人民银行成立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按照“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原则,稳步推进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环境权益融资工具》《碳金融产品》4项标准,另有15项标准进入立项或征求意见环节,涉及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评价、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碳核算等重点领域。同时,深入开展转型金融标准研究,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标准依据。   二是稳步推进环境信息披露,为绿色金融发展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环境信息披露是有效降低绿色金融供需双方环境信息不对称、降低“洗绿”等风险的重要机制。人民银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发债主体重视自身环境信息披露,不断提高环境信息披露覆盖面和披露质量。牵头建立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注重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开展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碳核算工作,有效降低环境信息披露和管理成本。指导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部分金融机构分层次、分步骤开展环境信息披露,试验区内200多家金融机构完成环境信息披露报告试编制。   三是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绿色低碳领域。制定和实施激励约束政策,调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绿色低碳投资。   人民银行将符合条件的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纳入货币政策操作合格抵质押品,盘活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资产。在全国范围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季开展绿色金融评价,提升金融机构拓展绿色业务的动力。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用于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减碳领域,以及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煤炭清洁高效加工、煤电清洁高效利用等领域。2022年6月末,人民银行通过两项工具分别向金融机构发放低成本资金1827亿元和357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相关贷款3045亿元和439亿元,带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逾6000万吨。   四是鼓励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培育和壮大绿色金融市场。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是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需求、丰富和优化绿色金融市场供给结构的重要基础。人民银行鼓励金融机构提升绿色贷款业务规模,创新各类绿色债券产品,稳步推出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多样化产品。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发行管理制度,规范交易流程,提升市场透明度,更好满足绿色低碳发展的融资需求。2022年6月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19.55万亿元,同比增长40.4%;绿色债券存量规模1.2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二位,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对全球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五是高度重视环境风险监测与管理,有序推进气候变化相关金融风险防控。深入研究气候和环境因素与金融风险的内在联系与潜在传导路径,引导金融机构识别、评估和管理好自身环境和气候相关风险。人民银行组织23家全国性银行机构分行业开展气候风险敏感性压力测试,在试点省份开展高碳行业压力测试,为有序防范气候相关金融风险探索有益路径。   六是高质量推进绿色金融区域试点,探索中国特色绿色金融发展之路。支持部分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全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和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经验借鉴。2017年以来,国务院相继批准七省(区)十地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经过多年努力,这些地区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取得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效支持了地方绿色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其中,湖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数字化赋能、碳账户建设、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已向多地推广。2022年6月末,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1.1万亿元,在全部贷款中的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   七是不断深化绿色金融国际交流与合作,为绿色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中国是二十国集团中最早提出绿色金融议题的国家,也是积极的倡导者和坚定的支持者。人民银行深入参与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央行和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等国际合作平台,凝聚绿色金融国际共识,主动引领绿色金融国际议题。2022年6月,人民银行与欧盟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为中欧绿色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便利绿色跨境投融资奠定基础。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推动绿色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完善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的良性互动和有机结合,更好地支持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和低碳转型。   一是夯实绿色金融发展基础。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逐步强化金融机构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要求。优化绿色金融评价方法,拓展评价结果运用场景。引导金融机构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更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二是提升市场主体应对气候风险能力,继续完善气候风险敏感性压力测试方法,拓展测试覆盖行业范围,探索开展气候风险宏观情景压力测试。   三是积极发展转型金融,研究推出转型金融标准,丰富转型金融产品供给,确保公正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总结推广试验区有益经验,适时启动试验区升级扩容。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中的积极作用。   五是继续深化国际合作,深度参与绿色金融国际标准制定,在国际气候治理中提出更多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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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加码 允许企业当年一次性全额“结清”

  9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公告》明确,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随着近年来科学技术发展的突飞猛进,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相关设备更新换代的需求更为集中和迫切。”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白彦锋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最后一个季度是稳住宏观经济大盘的重要时间窗口。对高新技术企业在今年四季度购置设备的支出,允许当年一次性税前全额扣除并100%加计扣除,不仅可以实质性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更会激发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动力,并为今后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留足后劲。   绵阳三香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天然等同、香兰素、洋醛等高档天然香料的高新技术企业,旗下企业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法国、日本等海外国家。“实打实的税收优惠能有效缓解我们在资金方面的周转压力。”该公司财务负责人陈天府表示,目前公司的生物基胡椒醛和生物基新洋茉莉醛二期扩建项目正在紧锣密鼓筹备中。陈天府表示,公司刚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不久,没想到税收利好政策接踵而至。我们预计将在四季度新购价值150万元的臭氧发生器,国家出台的科技创新税前扣除政策,对公司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是极大利好,也坚定了我们做大做强民营企业,走稳走好研发创新道路的决心。   与此同时,《公告》明确,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公告》明确,企业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四季度研发费用可由企业自行选择按实际发生数计算,或者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创新是经济转型升级的驱动器。在今年第四季度,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将会激励企业增加投入提升创新能力,激发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活力,进而扩大有效投资、提升消费空间,助力经济巩固恢复基础。   事实上,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近年来,我国不断优化企业所得税制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力度不断加码。2021年,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自2021年10月起,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提前对前三季度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2022年初,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为科技创新注入新动能。   张依群表示,此次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增加企业分红能力和更好建立对技术人员、管理者的激励机制,调动企业各类人才积极性,不断增强企业发展的技术、管理等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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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8月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3.3万亿元

  今年以来,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等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持续落地见效。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31日,今年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3.3万亿元。其中,4月1日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至8月31日,已有20490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上;再加上一季度继续实施此前出台的留抵退税老政策1233亿元,已累计有21723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户。   数据显示,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有力保障了留抵退税资金“施肥浇水”到根上,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助推企业焕发生机。具体来看,一是促进企业经营加快恢复。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今年4至8月,办理留抵退税的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9%,增幅比无退税企业高4.6个百分点。二是推动经济新动能快速成长。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4至8月,办理留抵退税的单项冠军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8.3%,增幅比无退税企业高26.9个百分点;办理留抵退税的高技术制造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6.5%,增幅比无退税企业高11.7个百分点;办理留抵退税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2%,增幅比无退税企业高1.4个百分点。三是助力支持制造业发展。4至8月,制造业企业累计享受退税5377亿元,退税规模居行业首位,发挥了促进工业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作用。同期,办理留抵退税的制造业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7.5%,增幅比无退税企业高4.2个百分点。   小微企业在促进就业、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主力军作用,但同时也是受疫情影响最大、经营最困难的群体。今年以来,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重点向小微企业倾斜,通过减轻税费负担与增加现金流,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截至8月31日,各项税费支持政策为小微企业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1.31万亿元。其中,4月1日至8月31日,已获得增值税留抵退税的纳税人中,小微企业户数占比93.1%,共计退税8332亿元,占比40.7%。   为保障快退税款,让纳税人及早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记者了解到,税务系统二季度办理留抵退税业务笔数超过去年同期100倍,企业退税资金从申请到入账平均用时较去年同期大幅压缩。不断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利用电子税务局建立全国统一的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向纳税人精准推送留抵退税政策,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自动提醒纳税人办理退税,自动预填85%以上退税申报数据,增强操作便利度,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此外,针对留抵退税链条短、风险大以及不法分子骗取留抵退税手法多等难题,税务部门坚持预防在先,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严防风险”,及时精准发现并阻断风险。同时,坚持狠打骗退,精准监管护航政策落地。持续深化六部门联合打击工作机制,对于团伙式、跨区域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做到精准打击、打早打小、严查快处。截至8月31日,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已挽回留抵退税及其他税款损失119.9亿元,已移送公安立案及联合侦办涉嫌虚开骗取留抵退税企业1399户,联合打击虚开骗取留抵退税团伙200个。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近期出台的支持企业创新的阶段性减税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等,精准释放政策红利,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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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支持制造业等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附答记者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薄弱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的决策部署,增加制造业和服务业现实需求、提振市场信心,人民银行设立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专项支持金融机构以不高于3.2%的利率向制造业、社会服务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设备更新改造提供贷款。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额度为2000亿元以上,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按照金融机构发放符合要求的贷款本金100%提供资金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设立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答记者问   问:设立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的目的是什么?   答: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薄弱领域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有利于扩大制造业市场需求,推动消费恢复成为经济拉动主力,增强发展后劲。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议定事项,人民银行设立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制造业等领域发放贷款支持设备更新改造。   问: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的政策支持领域和发放对象是什么?   答: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领域为教育、卫生健康、文旅体育、实训基地、充电桩、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新型基础设施、产业数字化转型、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等10个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的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   问: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如何实施?   答: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实行名单制管理。发展改革委依托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会同各地方、中央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形成分领域备选项目清单。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向清单内项目发放贷款。专项再贷款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按月发放。对于金融机构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以不高于3.2%的利率向清单内项目发放的合格贷款,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等额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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