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提升

  1至9月新增人民币贷款18.08万亿元,同比多增1.36万亿元;9月末人民币贷款、广义货币(M2)、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分别增长11.2%、12.1%和10.6%。9月末普惠小微贷款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分别增长24.6%和30.8%。贷款利率稳中有降,9月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0%,同比下降0.59个百分点,处于有统计以来低位……一组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政策传导效率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提升。   在对宏观经济的研判上,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2022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表示,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海外通胀高位运行,全球经济下行风险加大,国内经济恢复发展的基础还不牢固。但要看到,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素条件较为充足,有效需求恢复的势头日益明显,经济韧性强、潜力大、回旋余地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要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做好自己的事。   结合当前经济形势,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总监庞溟预计,下一阶段,货币政策将兼顾短期和长期并处理好稳增长、调结构的关系,兼顾经济增长和物价稳定并处理好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防范通胀升温潜在可能的关系,兼顾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并处理好投资、消费、就业、汇率等宏观政策权衡维度的关系。   持续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   今年以来,货币政策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根据宏观形势变化靠前发力,综合运用降准、中期借贷便利(MLF)、再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以及上缴央行结存利润等方式投放流动性,灵活把握公开市场操作力度和节奏,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货币市场利率中枢下行,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提供了适宜的流动性环境。9月末,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率为1.5%,比上年同期低0.1个百分点。   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人民银行还充分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的精准导向作用,推出多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不断强化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报告》显示,自2022年第二季度开始,人民银行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按季操作,鼓励持续增加普惠小微贷款。第三季度,人民银行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供激励资金86亿元,支持其增加普惠小微贷款共计4387亿元。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实施以来,人民银行累计提供激励资金213亿元,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普惠小微贷款共计12947亿元。   与此同时,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也在加快落地。根据《报告》,第三季度,人民银行通过上述三个工具分别向相关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资金800亿元、4亿元、103亿元。10月份,增加科技创新再贷款额度2000亿元,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   此外,9月份,人民银行还设立了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制造业、社会服务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设备更新改造提供贷款。业内专家认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薄弱领域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将有利于扩大制造业市场需求,推动消费恢复成为经济拉动主力,增强发展后劲。   对于下一步政策思路,《报告》强调,“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实施力度,搞好跨周期调节,兼顾短期和长期、经济增长和物价稳定、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坚持不搞‘大水漫灌’,不超发货币,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更高质量的支持”,并着重指出“高度重视未来通胀升温的潜在可能性”。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认为,这意味着短期内在内外兼顾的考虑下,货币政策将主要通过结构性工具定向发力。   持续释放LPR改革红利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红利,优化存款利率监管,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今年以来,1年期LPR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下行0.15个和0.35个百分点,带动企业贷款利率稳中有降,企业融资成本明显下降。9月份,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34%,同比下降0.66个百分点,其中,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0%,同比下降0.59个百分点,处于有统计以来低位。   存款利率方面,9月中旬,部分全国性银行下调存款利率,带动其他银行跟进调整。9月份,定期存款加权平均利率为2.30%,较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建立前的4月下降0.14个百分点。“有利于降低银行负债成本,推动降低实际贷款利率,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报告》指出。   在部分重点领域,9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阶段性放宽部分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业内专家普遍认为,这种安排有利于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住房需求。   政策出台后,一些城市政府积极响应,作出了相应调整。从实际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看,2022年10月,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4.3%,较上月下降4个基点,较上年末下降133个基点。   《报告》指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工具支持项目加快落地   今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也是稳定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对此,人民银行及时调增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信贷额度8000亿元,推动设立3000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随后新增3000亿元以上额度,支持金融机构加快中长期基础设施贷款投放节奏,积极匹配基建项目融资需求。   总的来看,《报告》显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金融工具有效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截至2022年10月末,两批金融工具合计已投放7400亿元,有力补充了一批交通、能源、水利、市政、产业升级基础设施等领域重大项目的资本金。   与此同时,配套融资也积极跟进。目前,各银行为金融工具支持的项目累计授信额度超过3.5万亿元,有效满足项目建设的多元化融资需求。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2022年三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2022年三季度末,本外币基础设施中长期贷款余额31.93万亿元,同比增长12.5%,增速比上年末低2.8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增加3.06万亿元,同比少增2353亿元。   目前,第一批3000亿元金融工具支持的项目在今年第三季度已实现全部开工建设,第二批金融工具支持的项目也将按计划在今年第四季度分批实现开工建设。从落地效果看,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至10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8%,在房地产投资下降的情况下,基础设施投资持续发力,1至10月份增长8.7%,制造业投资稳定增长,1至10月份增长9.7%。   在展望下一阶段政策思路时,《报告》指出,多措并举推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和资金支付,支持项目配套融资,扎实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业内专家认为,未来随着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项目加快落地,将不断释放“扩投资、带就业、促消费”的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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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回升向好趋势 三部门出实招加力振作工业经济

  11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通知》,提出着力扩需求、促循环、助企业、强动能、稳预期,确保2022年四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为2023年实现“开门稳”、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打下坚实基础。   通知从多措并举夯实工业经济回稳基础、分业施策强化重点产业稳定发展、分区施策促进各地区工业经济协同发展、分企施策持续提升企业活力、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举措。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举措更加注重挖掘增量政策空间,更加注重聚焦薄弱环节精准加力,更加注重动员地方、行业、企业等各方面力量,为工业经济稳定恢复“添薪蓄力”、增强动能。   针对当前工业经济运行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困难,通知提出5个方面稳增长重点工作举措,在需求侧着力拉消费、促投资、稳出口,畅通经济循环;在供给侧针对关键环节“卡脖子”、新增长点支撑不足等结构性制约,着力推进补链强链,加快培育新动能。   具体而言,一是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有力有序推进制造业“十四五”相关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用好各类政策性工具,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改造投资,引导政府投资基金加大出资力度。二是深挖市场潜能扩大消费需求。稳定汽车等大宗消费,深入推进消费品“三品”全国行系列活动,挖掘绿色消费、信息消费潜力。三是稳定工业产品出口。落实好稳外贸政策措施,加强外贸企业服务保障,支持发展外贸新业态。四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指导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实现稳产达产,加强能源和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供应保障。五是持续壮大新动能,大力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数字经济。(记者 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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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趋势,政策“组合拳”怎样加力?

  多措并举夯实工业经济回稳基础、分业施策强化重点产业稳定发展、分区施策促进各地区工业经济协同发展……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21日联合印发《关于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通知》,提出接下来振作工业经济一系列举措。   这些措施有哪些特点?将如何确保落实落地?工信部有关负责人和业内专家就此回应。   明确“四方面坚持”,把稳工业摆在更突出位置   受外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较多等影响,10月份工业经济主要指标出现小幅波动,持续恢复的基础仍需进一步稳固。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必须把稳增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集聚各方力量,压实主体责任。   通知从多个方面明确了下一步提振工业的具体举措,同时强调,政策措施要把握“四方面坚持”:坚持聚焦重点、加力提效;坚持因地制宜、分业施策;坚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坚持底线思维、安全发展。   首先是坚持聚焦重点、加力提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党委书记刘文强说,今年3月以来,应对多重因素叠加冲击,我国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推动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应出尽出、早出快出。事实证明,政策叠加组合效应持续释放,有力推动工业企稳。当前,推动工业经济加快恢复,要紧密衔接已出台的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加力。   通知分行业、分地区、分企业进行了部署。同时,“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确保外贸产业链稳定”“启动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等举措,着重解决当前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用好产业结构调整有利时机,补短板、锻长板、强基础。   通知明确做好风险预见预判预案,切实保障能源和重要原材料安全供应,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   强调精准发力,直指工业运行面临的挑战   辛国斌说,通知针对当前工业经济运行中面临的市场需求恢复仍需时间、产业链供应链还存在一些卡点堵点等情况,提出五个方面稳增长重点工作举措,在需求侧着力拉消费、促投资、稳出口,在供给侧着力推进补链强链,加快培育新动能。   其中,针对扩大消费需求,明确落实好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阶段性减半征收购置税、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延续等优惠政策,开展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活动等。在稳定工业产品出口方面,提出加快推动通过中欧班列运输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发展。   “在瞄准短板持续发力的同时,提出建立常态化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协调机制,保障重点企业、行业稳定生产。”刘文强说,下一步政策将在加强区域间、上下游联动,“点对点”“一对一”帮助龙头企业和关键节点企业上加力。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针对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等重点行业明确精细化支持措施,坚持分企施策,提出充分发挥大型企业“顶梁柱”作用、加力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强化对外资企业的服务保障,夯实稳增长微观基础。   狠抓政策落实,为工业回升向好提供保障   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趋势,良好机制是保障。   通知提出三个方面保障措施,即强化责任形成合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完善监测调度和督导激励机制,同时明确各地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工业稳增长协调机制作用,鼓励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支持。   辛国斌表示,工信部将进一步抓紧抓实振作工业经济相关工作,加大督促落实力度,鼓励各地区积极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堵点卡点,同时做好重点工业大省、行业、园区和企业运行情况监测调度,前瞻性加强政策研究储备,不断丰富政策“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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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民企融资难 “箭”再“上弦”

  近期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表示,在人民银行的支持和指导下,继续推进并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二支箭”),支持包括房地产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预计可支持约2500亿元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后续可视情况进一步扩容。   “三支箭”政策还要追溯到2018年,彼时一些民营企业遇到了“融资的高山”。为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从信贷、债券、股权三个融资主渠道,推出“三支箭”的政策组合,支持民营企业拓宽融资途径。其中,“第一支箭”是民营企业信贷支持,“第二支箭”是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三支箭”是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工具。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不断创新政策工具,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加大民营企业金融支持,并取得显著成效。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拓宽,相关金融产品更加丰富。   民企贷款量增价降   从“第一支箭”即信贷支持角度看,近几年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定向降准、中期借贷便利(MLF)、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增加信贷投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注重发挥政策的协同效应,联合多个有关部门在减税降费、强化融资担保、财政贴息、优化信用体系等方面积极出台政策措施,切实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2020年出台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等两项直达工具以及2022年接续转换后设立的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也主要是支持了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小微企业。   总的看,一系列政策取得了积极效果,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贷款融资总体量增价降。2022年9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3.2万亿元,同比增长24.6%,支持小微经营主体5389万户,同比增长31.7%,9月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72%。2022年9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非国有企业本外币贷款(含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62.7万亿元,同比增长10.3%。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高级分析师冯琳认为,近年来,监管层出台一系列措施鼓励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贷款支持力度以及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时期采取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纾困政策,取得了积极的政策效果。   周茂华表示,从数据看,民营企业贷款新增市场主体、新增贷款增速保持强劲增长,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不断创出记录新低。同时,我国也在积极探索建立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   “第二支箭”扩容   一直以来,债券市场在支持民企融资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2018年10月,人民银行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人民银行运用再贷款提供部分初始资金,由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多种方式,为经营正常、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支持。   与2018年政策相比,本次交易商协会重提“第二支箭”,主要在三方面进行了扩容:一是在支持民企范围上,强调了“包括房地产企业”,并提出将中债增担保民营房企发债纳入支持工具统筹推进;二是在专业机构支持民企发债融资的方式上,增加了“直接购买债券”;三是明确提出“预计可支持约2500亿元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的政策目标。   在光大证券首席固收分析师张旭看来,当下重提“第二支箭”对于民企债券融资的支持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可以通过担保增信、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直接购买债券等方式,支持暂时遇到流动性困难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另一方面,释放了人民银行对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坚定支持民企发债融资的信号,可以起到提振市场信心的作用,助力于更多民企顺利融资,缓解其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东方金诚研究认为,本次扩容后,“第二支箭”支持民企债券融资的方式更加丰富,支持对象和政策目标更加清晰,将有利于促进民企债券融资特别是民营房企债券融资的进一步修复。   “房地产是信用债市场存量规模较大的行业之一,债券融资也是房地产企业重要的资金来源。”张旭表示,民营房企在债券市场融资遇到了阶段性的困难,预计优质的民营房企将是“第二支箭”本阶段重点支持的对象。但同样需要关注的是,对于民企发债的支持政策并不局限于地产行业。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中债增对民营房企发债融资增信工作已纳入“第二支箭”统筹推进。张旭认为,该工具将政策与市场两个属性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能够提振市场对于民营企业的信心。而且,中债增对民营房企增信服务费率低于0.8%/年,仅为市场化民企增信服务费率1.5%的一半左右,更是远低于民营房企市场化的费率,显著为发债企业节约了综合融资成本,体现了政策支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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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要探索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新发力点

  目前,金融政策正在持续发力,充分保证小微企业享受到延期还本付息“应延尽延”的政策红利。近日,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企业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能够帮助困境中的小微企业资金不断流、经营不中断,维持小微企业的基本生存,并帮助其实现更好发展。从2020年起,人民银行等部门就出台了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多次将政策延期,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经营资金周转压力。   同时,也要看到,由于小微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加之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加大了其经营困难,小微企业尚未完全恢复,特别是餐饮、零售、旅游等行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仍面临一定困难,对金融支持,特别是对资金链的支持需求仍很迫切。此次再度出台针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有助于缓解小微企业面临的资金压力,帮助其走出困境。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对金融机构的管理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创新延期贷款产品和服务,根据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交易场景等特点,提供差异化贷款延期方式,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和线上续贷产品,为小微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便利。   这意味着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不仅要增量还要提质。下一步,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着重探索提高小微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具体举措和实施方案。   要让小微金融切实惠企,必须发挥各类银行机构的作用。建立小微金融长效机制,重在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小微金融服务体系,明确大中小型银行机构的不同定位。大型银行应提升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户的占比;中小银行应更好地发挥体制机制灵活、贴近市场和客户的优势,“门当户对”地服务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强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动力。   毫无疑问,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稳定小微企业发展信心,对于保市场、稳就业、助民生、促内需具有重要作用。各类银行机构要探索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新发力点,发挥各自优势,完善多层次小微企业信贷供给体系。   支持小微企业纾困恢复发展,大型银行应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质效,通过下沉服务重心,更多地覆盖小微企业融资供给“空白地带”。   根据银保监会数据,今年前三季度,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8.36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89万亿元,已超额完成全年1.6万亿元增量目标。六家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合计占全部普惠小微贷款余额的36.46%,“头雁”作用明显。   下一步,大型银行需要结合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重点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投放,满足小微企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等方面的合理中长期资金需求。   需要强调的是,做好科创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工作,对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大型银行尤其要关注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经营中出现的困难。科创型小微企业由于传统抵质押物少,难以达到传统金融机构的融资条件。未来,银行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机制,加快普惠金融与科创金融的融合,探索知识产权的确权、定价与交易、质押、风控等多方联动的新模式。   支持小微企业纾困恢复发展,中小银行应强化服务小微企业的战略定位,回归服务地方、服务社区、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充分利用其扎根区域经济、体制机制相对灵活的优势,用好各类政策优惠,助力小微企业走出困境恢复发展。   从普惠贷款总量来看,超过六成的普惠贷款由中小银行提供。因此,在多层次金融市场供给主体中,中小银行是服务小微企业名副其实的“主力军”。   实际上,从实践来看,中小银行服务小微企业面临着风控、获客、科技等挑战。下一步,中小银行要想在小微金融领域实现“量增、价降、低不良”,就必须充分利用数据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在风控、产品、运营、获客等全领域重塑小微信贷全流程价值服务链,实现小微金融的商业可持续性。   然而,由于中小银行所处地域千差万别,资产规模又各不相同,找到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办法并不现实,解决之道一定是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方案,是行业基本规律上的因地制宜、因行施策。现有经验表明,科技将成为中小银行提升普惠小微金融服务水平的必由之路。   中小银行应利用数据信息提升风控水平并逐步提升线上化、场景化金融服务效率。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充分挖掘供应链内上下游企业信息流、资金流等信息,通过仓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业务,提升供应链融资服务效率。同时,中小银行应注重加强信贷风险防控,持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利用好金融科技手段,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对贷款风险的识别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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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面落地见效

  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申铖)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抓实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面落地见效,巩固经济回稳向上基础。   会议称,四季度经济运行对全年经济十分重要,当前是巩固经济回稳向上基础的关键时间点,必须紧抓不放保持经济持续恢复态势。要深入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稳就业稳物价,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力争实现较好结果。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日前表示,随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加快落地见效,以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和财政贴息、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等一系列举措将在四季度集中显效,工业增长动力、投资信心将继续增强。   会议指出,前期推出财政金融政策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设备更新改造,是促投资带消费、稳经济调结构的重要举措,政策效应正在显现,还有很大潜力,同时各地情况有差异,由于多种原因有部分没落到位,要继续狠抓落实。   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重要项目协调机制要继续高效运转,推动项目加快资金支付和建设;加快设备更新改造落地,在已基本完成项目贷款签约基础上,要把工作重点转向专项再贷款发放和财政贴息拨付;稳定和扩大消费,支持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落实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政策;持续保障交通物流畅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要不间断协调;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引导银行对普惠小微存量贷款适度让利,适时适度运用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做好困难群众、失业人员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会议从六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第二研究室副主任李承健表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持续落地见效,对稳投资和扩消费将发挥积极作用,加上去年同期存在一定的低基数效应,四季度经济有望延续恢复发展态势。   会议强调,要强化督导和服务。11月底前,国务院各督导工作组赴有关地方,对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需要的服务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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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银保监会重磅发文!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   (一)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金融机构要合理区分项目子公司风险与集团控股公司风险,在保证债权安全、资金封闭运作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支持项目主办行和银团贷款模式,强化贷款审批、发放、收回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二)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支持各地在全国政策基础上,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当地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在城市政策下限基础上,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支持金融机构优化新市民住房金融服务,合理确定符合购房条件新市民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的标准,多维度科学审慎评估新市民信用水平,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   (三)稳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优化建筑企业信贷服务,提供必要的贷款支持,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四)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五)保持债券融资基本稳定。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推动专业信用增进机构为财务总体健康、面临短期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债券发行提供增信支持。鼓励债券发行人与持有人提前沟通,做好债券兑付资金安排。按期兑付确有困难的,通过协商做出合理展期、置换等安排,主动化解风险。支持债券发行人在境内外市场回购债券。   (六)保持信托等资管产品融资稳定。鼓励信托等资管产品支持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鼓励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快业务转型,在严格落实资管产品监管要求、做好风险防控的基础上,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房地产企业和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依法合规为房地产企业项目并购、商业养老地产、租赁住房建设等提供金融支持。   二、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   (七)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按照有关政策安排和要求,依法合规、高效有序地向经复核备案的借款主体发放“保交楼”专项借款,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加快建设交付。   (八)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在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明确债权债务安排、专项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资司法保障后,鼓励金融机构特别是项目个人住房贷款的主融资商业银行或其牵头组建的银团,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推动化解未交楼个人住房贷款风险。   对于剩余货值的销售回款可同时覆盖专项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资的项目,以及剩余货值的销售回款不能同时覆盖专项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资,但已明确新增配套融资和专项借款配套机制安排并落实还款来源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自愿前提下积极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   新增配套融资的承贷主体应与专项借款支持项目的实施主体保持一致,项目存量资产负债应经地方政府组织有资质机构进行审计评估确认并已制定“一楼一策”实施方案。商业银行可在房地产开发贷款项下新设“专项借款配套融资”子科目用于统计和管理。配套融资原则上不应超过对应专项借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销售回款应当划入在主融资商业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开立的项目专用账户,项目专用账户由提供新增配套融资的商业银行参与共同管理。明确按照“后进先出”原则,项目剩余货值的销售回款要优先偿还新增配套融资和专项借款。   对于商业银行按照本通知要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半年内,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三、积极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   (九)做好房地产项目并购金融支持。鼓励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受困房地产企业项目。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统称资产管理公司)发挥在不良资产处置、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与地方政府、商业银行、房地产企业等共同协商风险化解模式,推动加快资产处置。鼓励资产管理公司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开展合作,提高资产处置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房地产项目并购主题金融债券。   (十)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对于部分已进入司法重整的项目,金融机构可按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原则,一企一策协助推进项目复工交付。鼓励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担任破产管理人、重整投资人等方式参与项目处置。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稳妥探索通过设立基金等方式,依法依规市场化化解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支持项目完工交付。   四、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一)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对于因疫情住院治疗或隔离,或因疫情停业失业而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以及因购房合同发生改变或解除的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机构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购房人自主开展协商,进行延期展期等调整,相关方都要依法依规、信守合同、践行承诺。在此过程中,金融机构要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加强沟通,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按相关规定做好资产分类。对于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十二)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个人住房贷款已调整还款安排的,金融机构按新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认定应予调整的,金融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调整信用记录报送,已报送的予以调整。金融机构应妥善处置相关征信异议,依法保护信息主体征信权益。   五、阶段性调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   (十三)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安排。对于受疫情等客观原因影响不能如期满足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根据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关规定,基于实际情况并经客观评估,合理延长其过渡期。   (十四)阶段性优化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政策。相关金融机构要用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已出台的适用于主要商业银行、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阶段性房地产金融管理政策,加快推动房地产风险市场化出清。   六、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   (十五)优化住房租赁信贷服务。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加大对独立法人运营、业务边界清晰、具备房地产专业投资和管理能力的自持物业型住房租赁企业的信贷支持,合理设计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积极满足企业中长期资金需求。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各类主体收购、改建房地产项目用于住房租赁提供资金支持。商业银行向持有保障性住房租赁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商业地产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后,银行发放贷款期限、利率适用保障性租赁贷款相关政策。   (十六)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行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专项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和经营。鼓励商业银行发行支持住房租赁金融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增加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和经营性贷款投放。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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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稳地产”一揽子措施持续加码

  继“第二支箭”“金融16条”、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等房地产一揽子利好政策之后,监管部门再度就房地产金融政策发声。   1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召开全国性商业银行信贷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稳定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建筑企业贷款投放,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展期。用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即“第二支箭”)支持民营房企发债融资。完善“保交楼”专项借款新增配套融资的法律保障、监管政策支持等,推动“保交楼”工作加快落实,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时报》记者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会上表示,近期出台一系列“稳地产”政策的目标包括:阻断和弱化风险外溢、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刚性和改善住房需求。在各方努力下,当前房地产市场逐步企稳,未来要继续平抑金融机构顺周期行为,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有序投放,满足房地产市场合理融资需求。   11月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表示,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支持和指导下,继续推进并扩大“第二支箭”,支持包括房地产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即“金融16条”),包含16条内容,涉及开发贷、信托贷款、并购贷、保交楼、房企纾困、贷款展期等诸多领域。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金融16条”明确了金融支持“稳地产”的一揽子政策,本次全国性商业银行信贷工作座谈会再一次进行部署落实。这些政策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较强,具有积极意义,有助于改善房地产企业融资,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助力宏观经济大盘稳定。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最新的房地产金融政策具有全面、务实、精准的特点。从全面性的角度看,此次政策提出对于房地产企业和个人合理融资需求都要保障、存量对公贷款可以进行展期、“第二支箭”和“保交楼”相关政策要积极推进等内容,对企业和个人、增量和存量、化解债务和“保交楼”等方面都提出了非常系统全面的政策指导。同时,本次会议也有一些新亮点,主要涉及建筑企业贷款投放、信托存量贷款展期、完善“保交楼”专项借款新增配套融资法律保障等,说明了信贷方面的新动向。   “在风险可控情况下,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有助于缓解部分房企短期现金流压力,促进项目顺利完工交付;‘第二支箭’政策可以拓宽民营房企融资渠道,增强民营房企融资能力,有助于增强市场信心,改善房地产整体融资环境。”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说。   “保交楼”一直是今年稳楼市的重点工作之一。此前,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已经设立“保交楼”专项借款,通过专项借款撬动、银行贷款跟进,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近期,金融管理方面计划出台商业银行“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通过2000亿元再贷款支持上述“保交楼”政策认定的项目以及自行认定符合标准的项目。   个人住房贷款方面,董希淼提出,住户贷款特别是住户中长期贷款增长乏力,反映出居民住房消费需求仍然较为疲弱。各地应加快落实“金融16条”措施,加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力度,加快采取措施进行优化。同时,考虑到目前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主要集中在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下一步,在更好地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还有较大的优化空间。   “房地产业关联很多上下游行业,其良性循环对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年经济增长目标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房地产市场是重要影响因素。”董希淼认为,下一步,应继续调整优化房地产金融政策,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过渡期;通过“三支箭”、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等措施,加大对房地产企业流动性支持和对“保交楼”项目的专项支持;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   责任编辑:原健凇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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