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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保持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
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记者吴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10日表示,保持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金融对国内需求和供给体系的支持,做好对基建投资、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制造业、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当日联合召开主要银行信贷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落实金融支持稳增长有关工作。根据会议要求,各主要银行要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节奏,适度靠前发力,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精准有力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薄弱环节。要及时跟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配套融资,延续发挥好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合力,力争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要继续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优惠政策,全力支持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保供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 会议明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要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实施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聚焦专注主业、合规经营、资质良好、具有一定系统重要性的优质房企,开展“资产激活”“负债接续”“权益补充”“预期提升”四项行动,综合施策改善优质房企经营性和融资性现金流,引导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回归安全区间。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两部门要求运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等政策工具,积极提供配套融资支持,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要落实好16条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用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二支箭”),保持房企信贷、债券等融资渠道稳定,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要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做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金融服务,推动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
3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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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黑龙江:对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政策
为保证黑龙江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政策的针对性、连续性,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近日,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双稳基金”担保贷款阶段性延期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存量“双稳基金”担保贷款延期还本 (一)适用范围。按照《关于再次对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的通知》(黑金发〔2022〕2号),已经进行延期的存量“双稳基金”担保贷款和已到期的2022年省级“双稳基金”担保贷款,提倡应还尽还,经营确有困难的贷款主体可以申请延期还本。银行机构、融资担保机构根据贷款主体实际情况,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商决定是否办理延期。 (二)贷款延期方式。金融机构根据企业贷款延期申请,结合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对还款困难的贷款主体,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排。 (三)延期时限。申请延期还本时限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合作协议》约定的贷款投放期限同步延长。 (四)续贷和担保条件。续贷资金用途仍为流动资金,单笔可续贷额度最高不超过已延期政策贷款额度或2022年省级“双稳基金”担保贷款额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贷款利率不超过申请延期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0基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率按0.5%收取,对于进行延期的2022年省级“双稳基金”担保贷款,金额500万元(含)以下的,继续给予担保费全额减免,同级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五)风险补偿政策不变。按照《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合作协议》约定,风险补偿采取“单笔赔付、总额限制”的政策保持不变。赔付总额按“双稳基金”担保贷款当期总规模和“两增”完成情况为基础确定并保持不变。 (六)参与银行机构及融资担保机构不变。由签署《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合作协议》并已承做“双稳基金”担保贷款的银行机构及融资担保机构继续履行对存量贷款的延期工作。 二、延长2022年省级“双稳基金”担保贷款政策投放期 将2022年启动实施的省级“双稳基金”担保贷款政策投放期延长至2023年5月31日,《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合作协议》约定的贷款投放期限同步延长,有关要求继续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金〔2022〕44号)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各银行机构、融资担保机构要持续加强贷后、保后监督管理,有效防控信贷风险。密切监测新增担保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贷款质量变化,对可能出现的信贷风险做好预案。 (二)银行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强合作,相互配合。银行机构应配合融资担保机构及时、准确报送各环节各类信息和资料。融资担保机构应依规向银行机构及时进行代偿。 (三)对不良担保贷款,银行机构与融资担保机构要依法合规进行催收和追偿工作,并对风险补偿资金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其中不符合代偿要求的贷款,省财政厅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核清事实后剔除,各相关金融机构有义务积极配合。
工信部印发《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当前面临的困难,进一步推动稳增长稳预期,着力促进中小微企业调结构强能力,制定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推动稳增长稳预期 (一)强化政策落实和支持力度。深入落实减税降费、稳岗返还等政策,切实推动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结合实际优化调整2022年底到期的阶段性政策。加强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及时掌握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进一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会同各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用好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推动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推广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推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产业链上中小微企业融资。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重点产业链、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链,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深化产融对接和信息共享,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制定专门授信方案,高效服务链上中小微企业,促进产业与金融良性循环。(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有效扩大市场需求。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参与国家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任务。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落实扩大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以及绿色建材、新能源汽车下乡等促消费政策措施。持续开展消费品“三品”(新品、名品、精品)全国行系列活动,举办第三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开展国际消费季、消费促进月等活动。鼓励大型企业和平台机构发布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清单,开展跨境撮合活动,为中小微企业开拓更多市场,创造更多商机。(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推动建立原材料重点产业链上下游长协机制,实现产业链上下游衔接联动,保障链上中小微企业原材料需求。强化大宗原材料“红黄蓝”供需季度预警,密切监测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灵活运用国家储备开展市场调节。强化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监管,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过度投机炒作。(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和舆论宣传引导。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挥社会化公共服务机构作用。深入推进“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精准的政策宣传解读、咨询、培训和技术等服务。充分发挥“中小企助查APP”等数字化平台作用,提供个性化政策匹配服务,提高惠企政策的知晓率、惠及率和满意率。加强先进典型宣传,讲好中小企业发展故事,深入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形成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宣传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合法权益保护。强化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法律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中小微企业账款信息披露制度,强化监管,加强投诉处理。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商务部等部门会同各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促进中小微企业调结构强能力 (八)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善企业画像,加强动态管理。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完善服务专员工作机制,支持创新专属服务产品,开展个性化、订单式服务,“一企一策”精准培育,着力提升培育质效。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继续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到2023年底,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5万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万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万家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深入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围绕重点产业链举办“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接活动,引导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和应用场景。分行业分地区开展大中小企业供需对接活动,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中小微商贸企业创特色、创品质、创品牌,促进商贸企业以大带小、协同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科技部、商务部、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搭建创新成果转化平台,解决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中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深入实施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中央财政继续支持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带动广大中小企业“看样学样”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进园区、进集群、进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中小企业质量标准品牌水平。实施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开展可靠性“筑基”和“倍增”工程,持续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等活动,提高中小企业质量工程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能力。支持中小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内外标准编制,推广运用先进标准,提升中小企业标准化能力。为中小企业提供品牌创建与培育、咨询评估、品牌保护等服务,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提高中小企业品牌建设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创新管理相关国际标准实施试点,推广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相关国家标准,发布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工作指引,指导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深入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做好许可使用费估算指引、许可后产业化配套服务。加大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调解和仲裁工作,开展维权援助公益服务。(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大人才兴企支持力度。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优化中小企业职称评审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备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深入实施“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择优派驻一批博士生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实施“校企双聘”制度,遴选一批专家教授担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管理导师,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咨询指导等服务,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专人对接、即报即审”机制,加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进程。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政策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创新。(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加强政策引导和资源统筹,构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梯度培育体系,壮大集群主导产业,促进集群内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组织服务机构、行业专家进集群开展咨询诊断服务活动,打通产业链上下游生产资源与优质服务资源渠道,提升集群服务能力。2023年培育100家左右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各有关部门、各地方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预期、增强发展信心,共同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2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4.2万亿元 系列税费支持政策为广大市场主体“输血”“活血”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强化宏观政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及时果断部署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4.2万亿元,为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发挥了关键作用。 1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2022年度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道树在发布会上介绍,2022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4.2万亿元,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累计退到纳税人账户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2.46万亿元,超过2021年全年办理留抵退税规模的3.8倍;二是新增减税降费超1万亿元,其中,新增减税超8000亿元,新增降费超2000亿元;三是办理缓税缓费超7500亿元。 分行业看,制造业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近1.5万亿元,占比35%左右,是受益最明显的行业。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服务业,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8700亿元。分企业规模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受益主体,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1.7万亿元,占总规模的比重约四成。另外,近八成的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无需缴纳税款。 2022年实施的系列税费支持政策直接为广大市场主体“输血”“活血”,在支持企业纾难解困、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等方面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国家统计局2022年对工业企业进行三次留抵退税政策成效调查的结果显示,已享受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的企业普遍反映减负效果十分明显。”王道树表示。 具体来看,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留抵退税政策直接减轻了企业税费负担和资金压力,有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税务总局对10万户重点税源企业调查显示,2022年,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税费负担下降2.7%,其中,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业、住宿餐饮业分别下降15.4%和14.2%,负担显著减轻。市场主体活力显著增强。2022年,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1315万户。截至2022年末,全国涉税市场主体总量达到8407万户,较2021年末增长6.9%。 在系列税费支持政策作用下,2022年,全国制造业重点税源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税费负担同比下降3.4%。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制造业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1%,比全部企业高1.9个百分点。特别是享受留抵退税政策的制造业企业购进金额同比增长8.2%,比没有享受留抵退税政策的制造业企业高4.5个百分点。2022年,全国高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9%,享受留抵退税的高技术产业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1.5%,比没有享受留抵退税的高技术产业企业高2.1个百分点。 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大规模留抵退税涉及资金保障、退税审核、退库办理等多部门业务,离不开多部门协力保障政策落地。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荣海楼表示,为推动留抵退税款应退尽退,税务部门建立符合条件纳税人清册,提前摸清退税底数,逐户帮助纳税人算清退税金额,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动预填85%以上申请数据,及时完成退税审核办理退付。企业退税资金从申请到入账平均用时同比压缩40%,其中,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平均用时压缩至两个工作日以内。 此外,2022年以来,税务部门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陆续曝光了一批涉税违法典型案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据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江武峰介绍,自2022年4月1日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实施以来,税务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惩处违法违规骗税行为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以零容忍的态度、超常规的力度、强有力的调度,严查狠打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截至2022年底,全国税务稽查部门累计查实7813户涉嫌骗取或违规取得留抵退税企业,六部门联合打击虚开骗取留抵退税团伙225个,共计挽回留抵退税及各类税款损失155亿元。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取得新的成效,累计检查涉嫌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企业20余万户,认定虚开发票860余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73亿元。
02
开年来减税降费政策连发 为助企纾困注入强劲动能
今年以来,财税部门接连出台多项减税降费政策,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为经济进一步企稳向好注入强劲动能。 开年首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连发两份文件,拉开了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发力的序幕。1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民用飞机增值税适用政策的公告》,明确了民用飞机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1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随后,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又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降低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退运成本,积极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 “国家连续出台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减让政策,针对推动产业转型、消费升级等方面的进出口关税优惠政策,在当前我国经济回稳步伐趋势日渐明显、经济活跃度逐步提高的大背景下,对强投资、扩消费、稳民生、促就业都具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 张依群分析称,上述政策目标性强,重点聚焦实现今年强投资、扩消费、稳出口的重点经济目标任务,提振经济增长预期;针对性强,以改善民生、稳定物价、促进就业为出发点,增强关键原材料、关键技术设备和零部件、生活必需品等进口,保证国内市场生产生活供给。 近些年减税降费政策成为积极财政政策的标配,尤其是疫情发生以来税费支持力度较大,仅2022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就超过4.2万亿元,创历史新高。这些举措在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居民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积极财政政策要继续加力提效。财政部相关人士表示,将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助企纾困需要,在落实好前期出台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措施,增强精准性针对性,及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 从日前江苏、广东、上海等地出台的地方财税支持政策来看,也体现了精准性针对性。在中央授权范围内,地方根据当地实际出台了具体税费减免政策,对象包括小微企业、个体户、困难行业等。 比如,江苏、上海、广东等地均明确,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按照顶格50%幅度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两费”。江苏还明确,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张依群看来,上述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覆盖范围广,涵盖生产、消费、进出口全产业链和企业全生产周期,对经济的杠杆作用、放大作用会更加明显。
06
各地支持措施加快落地生效 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开好局
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财政政策在促进经济发展中作用突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有关部门进行了一系列部署,各地聚焦保持支出强度、带动有效投资、推进助企纾困等方面,明确财税支持措施并加快落地生效,推动经济开好局、起好步。 保持财政支出强度 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加力”就是要适度加大财政政策扩张力度,体现在财政支出强度、专项债投资拉动、推动财力下沉上加力;“提效”则要求提升政策效能。 “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关键是确保一定的财政支出强度,发挥财政支出在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稳定经济社会运行。”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说。 近期,各省份陆续公布今年的预算报告,财政支出加力稳经济成为突出亮点。比如,北京市明确,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度支出强度,集中财力加大科技创新、高精尖、城市更新、重大基础设施等方面投入,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根据预算安排,2023年,北京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35亿元,同口径增长8%。 福建省提出,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增强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安排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66.9亿元,增长8.2%。按照部署,该省要重点做好有效支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持提升创新竞争力、有效支持促进城乡区域共建共享、有效支持推动改革攻坚、有效支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支出保障。 青海省则明确,“科学统筹财政资金和政策工具,增强对全省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点领域的保障能力。”按照安排,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175.9亿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6.3%,重点项目支出聚焦高质量发展、生态保护与建设、民生社会事业、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 “在财政支出强度上加力,主要反映在统筹财政收入、财政赤字、贴息等政策工具,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在量上,保障一定的支出规模,使财政支出发挥重要的撬动经济增长效应;在质上,不断提高支出效率,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科技攻关、乡村振兴、区域重大战略、教育、基本民生、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分析。 近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支出强度,“优化政策组合工具,集中财力办大事,在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上加大投资,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1月16日,湖北省成功发行2023年该省首批新增政府债券45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32亿元、专项债券220亿元。此次债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市政和产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事业、农林水利等领域,全部转贷市县使用,支持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形成投资拉动力。 在财政支出中,发挥政府投资作用引人关注。“政府投资是全社会投资的重要环节,发挥着‘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加大重点项目和基础领域投资,对于带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稳定社会投资和信心至关重要。”何代欣说。 从各省份预算报告以及近期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可以看出,今年政府投资特别是专项债券正在持续加力。 近日,上海市政府出台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提出10项行动共32条举措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方案提出,实施扩大有效投资行动,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牵引作用,用好各类投融资政策和工具,推广实行标准化审批、并联审批、容缺后补等措施。 浙江省预算报告提出,积极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带动全社会投资,支持启动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 福建省预算报告表示,用好地方政府债券等扩大投资政策,统筹把握债券发行节奏,适当提高资金使用集中度,加快专项债券支出进度,支持“两新一重”等基础设施建设。 专项债券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统计显示,2022年,全国发行新增专项债券超4万亿元,对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各地加速专项债券发行,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要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适当扩大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持续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投资拉动力,确保政府投资力度不减,带动扩大社会投资,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适当扩大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有利于使专项债券深度契合地方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需求。当前,有必要鼓励发展新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双碳+’‘数字+’建设、PPP等领域投资,创新投资项目、投资方式、项目收益实现机制。”李旭红认为。 持续推进助企纾困 2022年,我国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数据显示,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过4.2万亿元,为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发挥了关键作用。 当前,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还面临不少困难,仍然需要政策大力扶持。何代欣认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于稳就业有着特殊意义,应持续强化纾困解难。 近日,各地相继明确了一系列“真金白银”的措施。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明确了助企纾困、援企稳岗扩岗等一系列措施。比如,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包括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六税两费”、减半收取非居民用户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等。同时,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费,鼓励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继续减半收取。 广东省是市场主体大省,也是个体工商户大省。日前,广东省发布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进一步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时间至2023年4月30日。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13个重点行业及其他行业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继续大力落实留抵退税政策。此外,推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在各省份预算报告中,助企纾困政策成为重要内容。比如,浙江省预算报告明确,安排省担保集团费用补贴6900万元,引导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支持力度,将担保费率保持在1%以下,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持续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信用融资工具等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此外,福建省预算报告提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着力纾解企业困难;用好用足财政贴息、融资担保、政府投资基金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陕西省预算报告明确,顶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用好用活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切实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各地正在抓紧落实落细。“通过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措施,突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特困行业的支持,有利于为企业增活力、添动力。”李旭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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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推出“30条”政策措施提信心促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黑龙江省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及决策部署,2月7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关于提振发展信心推动全市经济加快恢复整体好转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共30条,通过加速释放消费潜力、加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四个方面,加快提振哈尔滨市发展信心,不断增强发展预期,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推动全市经济加速恢复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快速增长。《政策措施》中未明确具体执行期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加速释放消费潜力 ——加大促消费力度。发挥政府消费券补贴政策作用,围绕限额以上汽车、百货(不含超市)、家电通信、家居建材、餐饮、体育等行业,上半年发放1亿元以上政府消费券,引导鼓励相关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恢复消费市场热度。 ——推动服务业加速恢复。对符合条件的年度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额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每户一次性奖励30万元。支持早市、夜市市场摊区经营,在市、区县(市)政府权限内免收一切费用(市场摊区管理单位收取的,用于市场摊区运营服务的卫生费、管理费除外)。在不影响交通前提下支持临街固定门店零售、餐饮企业在本门店外适合外摆区域开展外摆经营等。 ——鼓励汽车消费。支持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鼓励企业采取购车附赠加油、保险消费券等措施加大促销力度,对居民购车给予分档补贴;执行期至2023年3月31日。 ——鼓励住房消费。加快落实市政府关于房地产政策措施,开展商品房展销会等促进住房销售系列活动,通过发放购房补贴等方式促进房地产消费。推行“带押过户”模式,活跃二手房交易市场等。 ——开展“冰城夏都”“引客入哈”旅游营销活动。鼓励国有景区在2023年6月30日前免首道门票,在年度消费券资金内给予一定补贴。对游客在哈停留2天以上,旅游团组达到50人以上,文明服务、承诺守信且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分不同情况奖励0.5万—2.5万元等。 ——支持电商企业加快发展。对电商企业地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并在哈入统纳税的,在申报年度内对新增网络零售额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 加力扩大有效投资 ——支持项目提速建设。高效推进在建项目复工复产,服务项目建设单位提前做好项目审批、备工备料、设备采购等各项前期工作等。市财政设立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前期工作。对提前复工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市重点项目,给予一定奖励。 ——建立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机制。积极争取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点项目需求,做好项目电力、通信、给排水、供热供气等要素供给,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各类政策资金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市重点项目。 ——加大工业投资力度。对年度入统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项目,以及2023年新设备购置入统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其当年审核后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补贴。 ——全力稳住房地产投资。鼓励金融机构为“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撬动社会资金共同设立城市发展纾困基金,推动化解逾期交付房地产项目,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持续拓宽民间投资行业领域。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建设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对纳入全市重大项目清单的民间投资项目,按规定给予建设用地、资金支持以及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便利。 ——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延续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政策,对新建公用、专用充电基础设施给予建设运营补贴。 ——阶段性缓缴在建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对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到期后企业应当及时补缴,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 ——持续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对通过国家评价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择优给予最高20万元创新能力提升支持等。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担保增信支持。开展校所企科技成果产业化行动,利用市科技担保资金,对开展专利权、股权、应收账款等无形资产、流动资产质押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增信支持。 ——着力打造创新平台。对纳入新序列管理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新获批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对在国内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以及北交所上市的本市企业,根据企业上市进程分阶段给予补助,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助等。 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推进规上工业企业达产增产。在省奖励基础上,对产值同比增量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按增量的1%给予市级奖励,每季度每户企业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执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做强骨干企业,培育立县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打造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对新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 ——支持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对牵头申报陆港型、空港型、商贸服务型、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并纳入2023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的枢纽运营主体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支持物流企业快速发展。支持物流企业参加国家A级物流企业、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评定,对首次被评定为国家5A级、4A级、3A级、2A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等。 ——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符合条件市场主体的信贷投放支持,畅通重点项目、优势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延长企业融资担保支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2022年市级存量“双稳基金”担保贷款,申请延期还本时限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等。 ——加大对“4567”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围绕“4567”现代产业体系加大信贷投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3年当年新增固定资产项目贷款且该项目在我市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每年按照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0%给予补助,补助年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加强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对2022年4季度到期、因新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延至2023年6月30日。 ——延长实施企业纾困贷款周转金政策。支持在哈中小微企业和重点企业按时还贷续贷,帮助解决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执行期限至2023年7月31日。 ——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贸易。对经济和就业达到一定贡献的企业,给予企业用于开展外贸业务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和融资贷款利息不超过50%的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执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提高至40%以上、提高政府采购首付款比例等政策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等。 ——减免检验检测费用。对所属检验检测机构减半收取个体工商户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用。 ——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记者 张鸣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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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发力 为小微输送复苏“能量”
随着烟火气的回归,旅游、消费市场正在回暖,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对未来的经营信心有所恢复,对经营周转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回升。 据商务部监测,全国重点零售和餐饮企业销售额与去年春节假期相比增长6.8%。作为国民经济“毛细血管”的小微企业,要发挥促消费、稳实体方面的重要作用,离不开金融服务的顺畅对接。今年1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主要银行信贷工作座谈会,提出“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优惠政策,加力支持小微市场主体恢复发展。” 2023年开年以来,不少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为小微企业输送“能量”,助力其走向复苏。例如,兴业银行推出了中小微企业线上融资优惠活动,2023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企业成功提款首笔“线上普惠贷”、办理代发工资等可享受利息优惠。建设银行于2022年末更新了“建行惠懂你”版本,小微企业信贷融资服务由原有的8项扩围至26项,从基础功能服务扩展至信贷融资全流程。 同时,金融科技企业也通过多样化的产品与工具,帮助小微企业减轻运营成本,降低融资成本。2023年2月5日,度小满再次开启“小微加油站”活动,为全国小微企业主提供总额为10亿元的低息信用贷款,年化综合利率4.9%起,缓解经营资金周转压力,助力小微企业主迎接新春开门红,抓住春节后消费复苏的发展机遇。度小满通过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和应用,持续降低小微企业整体融资成本,2020年以来,度小满服务的小微客户,平均利率下降了26%。